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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立峰 一起真实的假记者行骗案例

发布时间:2017-11-30

假记者行骗记

案情简介:
2011年至2013年间,杨小扬(化名)未经相关部门备案,租用北京某科技公司服务器,私自开设“中国某某网”网站,刻制了印章、印制了证书,以能够在北京办理该网站的新闻工作证和新闻采访证,并称持证人员可享受违章免检、免过桥费、旅游免费等特殊待遇。杨小扬按照每人2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标准,共收取了20多个人的办证费用,为这些人员办理了涉案的新闻工作证、采访证。在此期间,杨小扬以记者的身份,打着通过媒体反映问题,报道负面新闻的旗号,向某学校、某房产公司、某疾控中心等单位敲诈钱财数起。经查,自2012年以来,杨小扬还以记者、律师、作家的身份在县里通过开办撰稿工作室,以“为他人呼吁、投诉、代理”为由,将夸大事实的材料在未对当事人及相关部门、相关人员核实的情况下,将信访材料散布到市长公开信箱、河北新闻网、河北省纪委信箱、河北农民报、贴吧等处,然后收取当事人费用。2015年1月份,某县检察院以涉嫌杨小扬非法经营、敲诈勒索、诈骗罪三个罪名向某县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7月3日,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最终以诈骗罪判处杨小扬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处罚金三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5.33万元。
律师评析:
近几年,假记者横行,全国各地假记者骗取钱财的案件屡见不鲜,假记者的所作所为,极大地败坏了新闻工作者的声誉,给新闻行业带来了恶劣影响,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公众对之深恶痛绝。他们通常以在新闻媒体上曝光负面新闻的手段相威胁,被要挟的单位或个人为了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向假记者支付钱、财“了事”。他们的出现影响了新闻业的正常发展,也使广大人民群众对记者产生了诸多负面印象。对于整个新闻界来讲,他们是新闻界的公敌,他们顶着“记者”的头衔,干的却是骗子的勾当。对于广大群众来讲,从社会公众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为何假记者层出不穷、横行一时?说明社会给了假记者生存的土壤,究其原因主要是:个别地方的单位或人员不能正确对待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某些单位、部门、领导等不能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错误,碰到记者采访,不是想着怎么解决问题改正错误,而是四处找人说情希望不要有负面报道。更有甚者,为了达到不被曝光的目的,不惜代价花钱“免灾”,这在无形中就给了这些假记者可乘之机。绝大多数假记者正是看到这一点,才敢大胆行动,骗取钱财。如果社会各界都能正确对待自身的问题,洁身自好,以正确的态度对待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有错即改,如此,假记者便无机可乘。
律师点评:
该案件是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秋风2015”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件,由河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督办,并由多个部门组成了专案组进行了长时间的调查取证,最终将假记者绳之以法。2015年10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通报全国7起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刑事案件之一,央视新闻也对本案有相关报道。作为该案件的辩护律师,本着尽辩护人职责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目的,经过控辩双方激烈的庭审,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大部分意见,将检察院公诉的三个罪名只认定了一个诈骗罪,其他两个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不构成犯罪。经多次向被告人释法说理,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曾经在镜头前声泪俱下,后悔万分,称自己的行为害人、害己,对社会产生了负面影响。
假记者诈骗案,一方面对新闻界敲响了警钟,记者是一个光鲜的行业,因其具有媒体的社会监督职能,使记者有的“特殊”的身份,具备了一些“特权”,诸如前面提到的免过桥费、旅游免费等,其实这些已超出了记者职权的范围。目前,许多报纸、杂志为了征集新闻线索或者提供素材等目的,招募了许多非记者身份的联络员、通讯员等临时供稿人员并为其发证,假记者正是利用了这些证件混淆视听,群众无法分清真记者还是假记者。据了解案发时全省仅《河北农民报》、《河北科技报》的通讯员就在千人以上,这些人都不是真正的记者,但他们干着与记者类似的工作,希望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加大宣传真记者与假记者的区别,加强行业自律,让假记者无处遁形。另一方面,对于社会各界人士、各单位、部门等来讲,大家一定要睁大眼睛仔细鉴别真、假记者,如果真的做错了事情,要及时改正,不要惧怕媒体的监督,不要向假记者妥协,不要存在花钱“消事”的侥幸心理。要按照法律程序,走法律途径解决,要相信只有依靠法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才能防止上当受骗。
2015年的秋风行动尘埃已经落定,2017年秋风行动又扫出19名真假记者敲诈勒索案,我所为其中4名被告人分别进行辩护,武邑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25日进行庭审,在各律师的努力下,相信被告人应获得从轻判决,大家拭目以待,我将公布最后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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