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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砸,财产被盗,侵害人是否会被刑事处罚?

发布时间:2023-03-30


狗蛋一觉醒来像往常一样下楼去上班,走到车旁发现自己的爱车的车窗玻璃竟被人砸毁。狗蛋震惊之于发现邻居们的车窗也都没有幸免,车中的财物也都尽数被拿走。事后查明该团伙多次再多个小区作案,波及面极广,受害者较多。

1、仅是砸毁车会可以入刑吗?

故意砸坏车窗玻璃的行为本身上就可以构成犯罪,只需符合立案标准便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次事故中所造成的损害金额其已经超过了追诉的金额标准,自然应当为砸坏车窗的行为承担责任,即使没有其它犯罪行为,仅此行为也触犯了故意毁坏财物罪。

依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有些车中物品价格多少可以入刑,要是都是不值钱的东西会不会入刑?

首先要看盗窃的数额,达到特定数额后便将会触犯盗窃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如果总数额不够数额较大,那便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了吗?并不是,有以下几种情况也将会构成盗窃罪。

首先为多次盗窃。根据2013 年的相关司法解释,2年内盗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例如,甲来到公交车上盗窃,连续盗窃了三位乘客的钱包,然后下车属于一次盗窃。

其次为携带凶器盗窃。携带了凶器,却不要求显示,更不要求使用,如果对人使用,可能会触犯抢劫罪。携带凶器的状态,要求具有对人使用的意图,譬如防止主人抓捕。

再者为入户盗窃。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合租需要分析)等)进行盗窃的行为。

   最后为扒窃。因扒窃不仅仅损害了被害人的财产权益,还对被害人的人身造成了巨大的潜在危险。因此扒窃的行为被特别规定,是为一种特殊情形。

  再以上几种情况下即使数额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也将会受到刑事处罚按盗窃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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