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文集 —
电话:0318-2681970 或 2081970
传真:0318-2681970
邮箱:rmcc999@126.com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育才南大街529号一、二、三楼
发布时间:2017-11-30
探讨民事诉讼证据庭审实务
出庭技巧很关键,律师出庭的核心技巧是要掌握举证证明责任分配原则。如何提升律师在民事诉讼实务中证据适用的能力和技巧,正面解析和深入探讨证据适用的疑难问题和方法,代理思路与出庭技巧是律师职业技能中的核心技能。整理和归纳代理思路时,审判实践常常将认定事实与法律适用作为两个不同阶段,应当在事实认定之前对案件作出初步定性,将目光往返于事实与法律之间:既要通过事实来寻找可能适用的法律,也要通过可能适用的法律来调查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律师要通过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还原事实真相,让法官达到“内心确认”的标准,才会取得胜诉的结果。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是民事诉讼的难点,其中的证明责任又被称为“民事诉讼脊梁”。民事诉讼中的证明一般包括三部分: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证明责任是手段,证明对象是目的,证明标准是检验是否到达目的的检验手段。证明对象解决的是法院裁判的基本事实,也是当事人诉请所依据的事实,这些事实会影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我认为,对于证明责任,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多秉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没有区分主观证明责任和客观证明责任,而客观证明责任才是法院解决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的利器。“举证之关键,败诉之所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不能由法官自由裁量,应按照权利发生规范和权利反对规范的标准来进行固定分配,最终举证一方提供的证据达到了高度盖然性,就可以认定待证事实存在,从而产生影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