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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对比,或面临10万以上罚款!——尹景南律师

发布时间:2026-03-02

——作者尹景南律师  法律硕士

互联网流量时代下,广告宣传不在拘泥于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的投入,针对小微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通过微信群、微信朋友圈、抖音、快手等平台自主投放广告,成为节省成本,提高利润的主要路径之一。但是,在当下民众法律意识已增强的社会环境下,产品宣传的不适当常常面临无法预知的严重的法律后果。

一、以案说法——图片对比宣传

   A公司在微信群和朋友圈以及抖音平台对自家产品与另一家高销量企业B的同类产品进行宣传,采用图片对比方式,意在展现自家产品质量和价格都优于对方。对方知晓后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A公司法律意识单薄,未认识到问题的严重中,在执行机关通知时,未及时撤回、弥补,导致被处罚20万元,经过沟通处罚10万元。

二、法律要点分析

   A公司在B公司店铺选取相似产品图片本是没有问题,但是选取产品存在问题,比如:产品相同部位的材料排除B公司类似产品中同材料的产品,选择不如A公司产品选用材料的材质;又如A公司产品有装饰,而选取B公司产品没有装饰。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或者指使他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而本案中A公司在B公司产品中有同质产品情况下,选择不如A公司产品的产品图片,并表明B公司名称的行为,存在误导消费者认为B公司产品不好,损害B公司商誉和商品声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10万起步。实践中,案件一旦到了进行处罚环节,对于情节不严重的,一般在1-2倍之间处罚。

三、解决思路和策略

1. 规范自身宣传行为。

(1)图片对比内容客观真实,防止虚假宣传。如所有对比数据必须有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客观的实验数据支撑。不能为了突出自己而恶意贬低对手,捏造不存在的事实。对比必须基于客观事实(如参数、性能、价格),而非主观感受。

(2)主语用词用语。禁止使用“吊打”、“碾压”等带有强烈攻击性的词汇以及“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

2)对比方式公平合理,不违反商业道德。禁止直接点名攻击竞争对手(除非有确凿证据且符合法律规定),通常建议使用“某品牌”或“行业平均水平”作为参照。

宣传产品,合法合规是底线,要时刻树立合法合规意识。

2.遇到行政处罚快速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应对对策,降低损失;

鉴于,行政处罚后则只能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寻求救济。而对于省内对处罚程度有适用的,处罚合理性修改需要多方努力,不可控性增大。因此,遇到行政处罚,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咨询,客观详细陈述事实,专业人员给予意见以及策略。行政立案以及立案后处理均需要一定程序,在处罚立案前以及决定下发前,有很多沟通以及弥补工作可以去做。当下执法人员也是温情的,所以我们态度一定要好,如果明明已经违法,还不知悔改,态度恶略,那重罚是一定的;行政处罚立案前,态度好,积极与对方沟通,消除影响,不予处罚也是常事。因此,第一时间判定自己是否违反相关法律,则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即第一时间咨询专业人员起决定性作用。

希望笔者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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